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王瑜(3)
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法院颁布的两个司法解释中:一是2001年7月24日起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二是2002年10月16日起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自2001年7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以来,全国法院共认定了11件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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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瑜,北京律师,电话:010-51662214,电子邮件:lawyerwy@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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