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民间举报不利于“公民社会”的形成/杨涛(2)
因而,用对《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来解释关闭民间举报网站的理由是掌握权力的部门的一种权力话语霸权和“强盗逻辑”,其本质是惧怕公民权利意识的崛起和贪恋权力对社会控制的无所不能,其结果必然会打压正在形成的“公民社会”。笔者建议,“中国举报网”的创办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争取自身的合法权利。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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