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分科与法律运用——国际经济法的学科界定及其基本原则的重塑/邱一川(7)
本文没有将经济主权原则作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但这并不是说经济主权无关紧要,也不等于我们主张在国际经济管理中放弃经济主权。毋庸置疑,经济主权始终是国际经济交往的重要基石。
笔者认为,经济公正化原则中已经从另一个视角体现了经济主权原则的要求。经济公正化原则允许各国为维护本国经济安全和本国根本的经济利益,采取管制甚至限制跨国经济活动的措施。这本身就是承认一国对涉外经济管理的自主权,也是一国经济主权的重要体现,同时还要求主权对跨国经济活动的限制必须符合经济公正化这一目标。可见,经济主权渗透在经济公正化原则当中,作为一个“安全阀”确保国际经济交往朝着互利的方向发展。
一言以蔽之,经济自由化、经济公正化和经济便利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中,将国际经济交往的本质诉求从法价值层面进行了抽象和概括,理当成为指导国际经济法学科发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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