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拒执行的情况分析/刘皓(5)
4.改革是出路,以改革促进执行行为的规范化,构建法院执行的权威,使暴力抗法无机可乘。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物质装备建设,保证通讯、交通、戒具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上争取得到国家财政的支持。各级法院本身已要物质力量在统一调配和指挥下,以十分的运作规模,造出二十分的执行效果。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尚处在一个比较困难的阶段,不仅有外部因素造成的困难,立法上的缺陷,也有内部因素造成的困难。人民法院一方面要谋求外部环境的优化,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就是要立足改革除弊兴利。通过改革规范执行秩序,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改变少数人乱执行的状况。要努力培养执行人员的“双刃”功能,既要会做执法工作,又要会做社会工作。通过对执行工作体制、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执行方式方法等坚持不懈的改革,伴随我国法制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构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权威,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境界,使暴力抗法无从发生、无机可乘。
除了以上几点防治措施外,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提高审判质量等也十分重要。暴力抗法属于社会顽症,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根治暴力抗法需要集社会各界之力,走综合治理的道路。
江西省吉水县法院 刘皓
参考书目:
1、《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现状及分析》赵金城、催照铭著;
2、《对暴力抗拒执行事件的分析及防治》邵国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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