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职业化建设研究/胡配军(2)
监狱警察还有些人其实不干监狱警察事务,如中小学教师、监狱产品营销人员、监狱内部三产服务人员等,他们有自己的专门工作,但这些工作没有一样是监狱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这些非监狱警察事务,不仅大量耗费了监狱警察的应有资源,而且直接占用了相当数量的监狱警察名额,使得监狱警察总量与实际从事警察工作的人员数量总是存在着很大空间,监狱基层一线的警力始终处于不足状态。它也影响了监狱的法制建设、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监狱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影响了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妨碍了监狱警察工作效率的提高。
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进行监狱警察职业化建设。对于从业人员而言,监狱警察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专门化活动。具有监狱警察身份的人,不应当再去从事非监狱警察的活动,应当坚持监狱工作方针,做职业化的监狱警察。
二、监狱警察职业化建设的时代背景
所谓监狱警察职业化,就其实质而言,就是监狱警察职业文明在监狱工作中的扩张,是监狱走向现代化、社会化的一个必然的变迁过程和形态。监狱警察职业化的过程及形态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运作的。现实的环境构成了监狱警察职业化的客观背景。当前,监狱警察职业化建设就其背景而言,既有建设发展的机遇,也有建设发展所面临的挑战。这些机遇与挑战,可以用推进力、促进力、阻碍力三种力的作用形式加以表述。
(一)、推动力
监狱警察职业化的推动力量主要来自监狱依法治监的持续运行、监狱警察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监狱警察自身素质的普遍提高、监狱警察队伍的动态稳定,以及党和政府历年来所给予的政策支持。
1、依法治监的持续运行。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监狱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大力实施依法治监,全面建设法治监狱。依法治监的持续运行,从监狱法律体系的完善、监狱规章制度的健全、监狱法治理念的革新、监狱法治环境的净化、监狱刑罚执行的规范化等方面,为监狱警察职业化提供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2、监狱警察职业文明的不断扩张。近几年来,以依法治监、狱务公开为契机,以公正、公开、公平及文明、科学、规范执法活动为形式,结合监狱警察职业道德建设、从优待警等活动,监狱警察职业文明在整个监狱工作环境中不断扩张,监狱警察的职业文明不仅成为监狱工作的主流文明,而且越来越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3、监狱警察素质的不断提升。监狱系统的“568”学历建设工程、以各类高等院校为依托的监狱专业工作业务建修与培训,新监狱警察岗前培训、各类学科知识考试、三年素质系统教育,这一系列教育与培训活动,大大提高了监狱警察队伍的素质,为监狱工作的各种具体岗位培养造就了数量众多的专业人才。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