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物业管理制度的立法构建及完善/冷帅(9)
管理行为 准政府行为 经营行为
管理关系 行政性关系 民事委托关系
² 管理内容 修房为主,单一 管理、服务、经营
² 管理方式 分散政府部门管理 社会化专业化管理
管理费用 低租金,财政补贴 服务收费
² 管理效果 房屋破损严重 物业保值升值
(2)加强物业管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与物业相关的最密切的法律概念是“物权”。我国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物权法》。这也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物权最大的特点就是排除他人干涉,其效力足以抗拒国家,排除非法干涉。如警察进民居搜查,必须出示搜查证,否则违法。在西方法律观念中,私人居所国王亦不得非法进入。在我们国家,由于过去几千年的传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以致我们现在国家侵犯人民的财产权现象十分严重。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日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指出: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笔者认为,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最大保护是保障公民实现其财产的利益最大化。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普遍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生产和生活资料,群众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为了保护公民最重要的私有财产之一—房产,就必须加强物业管理的法治化。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最主要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产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现代物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物业管理体现了对物权的保护,完善的物业管理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物业的使用价值,才能使公民的利益最大化。物业管理涵概了物业区域的治安、供水、供气、卫生以及公用设施的维护,与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这一领域的非法治化将导致行政权力的膨胀甚至滥用,导致私权利的不必要冲突,导致日常生活秩序的混乱,给公民实现利用其最主要的财产—房产的目的设置障碍。完善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不但会排除他人对所有权人支配财产的非法干涉,还会给人们带来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及让人羡慕的工作效率,真正实现物业的价值。
2.3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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