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原因探究/黄秋玲(2)
(三) 官僚主义现象仍是现行干部制度中存在的一种弊端:这种现象必然会导致滥用权力或不正确行使权力,致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渎职犯罪的产生。一些负有管理国家某项事务的职权的工作人员,不是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是相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甚至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父母官”,人民的命运就掌握在自己手中,因此对人民发号施令。这就是为什么当前社会上会出现一些令人发指的利用职权对无辜的公民进行非法管制、非法拘禁、报复陷害、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 资本主义的奢侈生活方式是产生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资本主义的物质文明向我们敞开了大门,同时它的腐朽的生活方式也以各种形式在向我们国家渗透。在这种腐朽生活方式的巨大诱惑下,必然会引起某些人的羡慕和追求。但是,由于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物质财富还并不充足,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下,因此,某些追求奢侈腐朽生活的人要靠自己正当合法的劳动所取得的收入来实现自己的追求,还是比较困难的,在靠自己的诚实劳动无法实现但又拼命追求的情况下,那么只有通过犯罪的途径来实现。手中有权力的,就以出卖自己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或者直接将自己有权支配的国家财产占为己有。
(五) 社会分配不公与消费上的攀比心理是产生某些职务犯罪的诱因:社会分配不公是我国社会当前存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有的人不付出任何劳动或很少劳动,就能一夜之间成为腰缠万贯的富翁,而有些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几乎与这些人不成比例。因此当他们发现别人家里装备有现代化的家用电器和家具,生活上比较宽裕的时候,自然会产生一种攀比心理。当他们不能通过自己的工资收入来满足这种攀比心理的时候,必然会出卖手中的权力,通过出卖权力来获得他人已有的现代化生活设施。比如有的人对自己的工资低不满,认为“十年科技评高工,十年经理成富翁,十年干部一场空,”遂用权力搞“堤内损失堤外补”;有的人持着“一切向钱看”的心理,认为金钱万能,“理想、道德,不如多得”;有的领导为送子女出国深造,利用手中权力,索贿受贿;有的人虚荣心极强,争强好胜,总想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有的人甚至为了获得钱财,不惜出卖法律,贪赃枉法、私放罪犯、出卖国家机密等。这样,行贿、受贿、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便会由此而产生。
二、 职务犯罪的特有原因
造成职务犯罪除上述一些共同原因外,还有造成职务犯罪的特有原因。笔者总结的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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