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检察预防工作的五大属性/苗勇(2)
每个行业的职务犯罪,还有其特殊的原因。检察预防对这一特殊原因不能不去认真分析。毛主席曾经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说过:“我们现在是从事战争,我们的战争是革命战争,我们的革命战争是在中国这个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国度里进行的。因此,我们不但要研究一般战争的规律,还要研究特殊的革命战争的规律,还要研究更加特殊的中国革命战争的规律。”检察预防也是如此,不掌握职务犯罪的普遍规律,就不能从事这一工作;不掌握职务犯罪的特殊规律,也同样不能做好这一工作。这是由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所决定的。职务犯罪,建筑领域有建筑领域的规律,金融领域有金融领域的规律,行政机关有行政机关的规律,司法机关有司法机关的规律,等等。这些规律,都是我们做检察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否则,同样无法有效地进行检察预防工作。
2、要遵循检察预防工作本身所固有的规律。任何工作,都有其客观存在着的规律,检察预防也不例外。检察预防要取得预期的效果,不能不遵循这些客观存在着的规律。比如,检察预防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工作;检察预防必须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责,同办案紧密结合,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整个诉讼过程;检察预防必须因地制宜、因人而宜,坚持从预防单位的实际出发;坚持打防并举,以打带防,以打促防,以打讲防,增强预防效果;检察预防必须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等等。这些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检察预防工作规律,对我们做好预防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检察预防的科学性说明,我们从事这一工作的同志,必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这一工作并不象有的同志所认为的那样,成立个组织、开个联席会议、发个检察建议、上一堂法制宣讲课那样简单。一个能够出色地干好检察预防工作的同志,不仅要具有丰富的侦查工作经验,同时,他还应对犯罪学尤其是职务犯罪学有一定的造诣,必须掌握其他相关知识和宣讲技巧、写作能力。否则,他很难胜任这一工作。为了适应检察预防的科学性,我们有必要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做法,配强人员。香港廉政公署的专门预防机构——防止贪污处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具有资深公务员、电脑专家、测量师、工程师、会计师等资格的专业人才。所以,他们预防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很高,预防工作的成效相当显著。检察预防人员素质不高,不仅是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还会损害这项工作权威性和声誉。
二、检察预防的法律性
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具有司法的性质。所以,检察机关任何社会职能的履行,都必须有法律依据。因为,作为国家机关,法律规定的职责必须履行,而法律未规定的则不得自行其事,这是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从这一原则出发,我们必须赋予检察预防的法律性,否则,这一工作就缺少法律依据,就会先天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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