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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行为的分析/傅孙满(19)
1、体格。体格既可以先天形成,也可经由后天的锻炼而来。从犯罪学角度讲,强健的体格有助于增强行为人的信心,有助于人们正确融入社会,而过于强壮或过于虚弱等不正常、不健康的体格易于激发行为人的极端心态,从而诱发犯罪意识的产生。因为这些体格都使行为人在社会中与他们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行为人在进行犯罪时就会自然地选择更有利于配合自己体格特征的行为方式,从而形成犯罪的个体特征。
2、知识。知识是保障人们认识社会的尺度,知识的多少影响着人们对社会的判断,也影响着犯罪行为的实施。知识促使行为人对犯罪行为进行不断深入的分析思考,使犯罪行为呈现高级化的过程,它使行为人放弃纯体格的犯罪方式,从而起到抑制体格优势选择的作用,这在团伙犯罪中普遍存在。从知识促使犯罪行为向高级化发展的作用看,知识优势选择本身可以起到一定的抑制犯罪的作用,但从经过知识优势选择后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看,它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接受什么样的知识,形成什么样的认识,在知识优势选择中是重点。
3、技能。生活技能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整个人类发展史,事实上也是生活技能不断提高的历史。人们把先前经历过的情景提炼成经验,发展为技能,这样在再次遇到相同或类似的情景时可以更及时、更有效地去对付它、解决它。这种技能,体现在犯罪中,就构成了一种技能优势选择。行为人在进行犯罪时会把犯罪情景与自己所具有的技能进行比对、分析,进而确定最为有效的技能去服务犯罪行为。
以上简要讲述的三个方面,是优势选择的最基本要素,是人们已确定实施犯罪后所会引起思考的因素,它们或单独或配合着去服务犯罪。
(三)、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是行为人对犯罪外部环境进行评估,以进一步确认犯罪是否是有价值的行为。它对犯罪的实施起着一种再思考、再犹豫的作用,有助于我们进行犯罪预防的努力。那么,什么可以构成行为人价值判断呢?可以认为,所有影响犯罪实施的客观因素,都构成犯罪价值判断。下面试以几个重要的方面的分析来论证之。
1、社会控制。社会控制就指国家综合各种力量,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各种措施,以防止和控制犯罪的运行体系。在我国,对犯罪的社会控制就是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一理念,无疑抓住了社会控制犯罪的根本,是正确的,它综合运用了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各种社会资源来防控犯罪。社会控制的实现,就是通过党委、人大、政府、政法等单位履行决策、立法、行政、司法等职能来实现的,实际上,这指的就是国家机关对犯罪行为的反应。它们或者对犯罪行为性质进行确认,或者对犯罪行为进行否定,或者对犯罪行为进行控制,或者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它们通过这些反应,来表明国家对犯罪行为的态度,使人们明白什么样的行为将被国家视为犯罪并予以处罚,从而可以给行为人提供一个价值判断。一般而言,国家对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越及时给予犯罪化,对可能发生犯罪行为的人生、环境、条件控制得越严密,产生犯罪的机会便会减少,因为这会使行为人发现自身随时处于被国家否定和监控之中。因此,社会控制的程度越高,强度越大,则犯罪的价值越高,效益越低。反之则效益更高,更易于促使行为人产生犯罪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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