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和非法经营罪中,支付结算的区别是什么?/曾杰(2)
由此可见,非法经营罪中的支付结算,是指开展支付结算业务活动,所谓业务活动,即以营利为目的、针对不特定公众开展的频繁的、有计划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这里的货币资金转移,是指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的资金转移支付活动。关于支付结算在刑事案件中的定义,除了参照央行等发布的支付结算相关规定,还可以重点参照2017年最高检公诉厅发布的《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而帮信罪中的支付结算,一般表现为普通的收付款,或者面向单一、特定对象的支付结算活动,其与非法经营罪中的支付结算行为有着很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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