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因果关系判断——兼论相关的程序问题/齐汇(13)
回望侵权法历史上各种关于侵权因果关系认定的学说,不经感觉眼花缭乱。近代以来,因果关系认定的星空下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安详宁静的田园夜色,而有的只是群狼相争。正如开卷语中所引美国著名侵权法学者Prosser教授的感叹一样,关于因果关系的文章已经汗牛充栋,但因果关系仍然是一团乱麻和一堆荆棘,一个令人眼花缭乱、扑朔迷离的领域。我们在构建因果关系的理论过程中,更多的时候是一种“猜想中的理论建构”,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看似完美的理论总会有值得商榷、修正甚至否定的可能。中国古代著名的理学家朱熹在其诗中畅言:“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但是侵权行为法中因果关系的源头到底为何物,至今似乎还是一个并不明确的问题。本来就没有梳清的因果关系领域,随着新型侵权方式的诞生,将其原有的并不稳定的理论格局和框架冲乱、击垮,致使这一领域成为学界的“百慕大”,变成学术理论深陷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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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得到了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程啸老师的指点和帮助,程老师为本人的写作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和资料,在此对程啸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加利福尼亚法律评论》1950年第三十八卷,第369页。英美法上的“近因”,相当于大陆法上的“法律上原因”,是指应当对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因。转引自王卫国:《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78页。
王卫国:《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第178页。
J.G.Fleming,law of torts,p.192:”causation has plagued courts and scholars more than any other topic in the law of torts”.
杨立新:《侵权法论》(上册),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06页。
杨立新:《侵权法论》(上册),第207页。
张明楷:《刑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75页。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206页。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第204页。
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侵权行为篇》,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8页。
史尚宽:《债法总论》,台湾荣泰印书馆1978年版,第163页。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第2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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