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人事制度改革中格式《聘用合同书》文本中存在的问题/何宁湘(4)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剖析】
从本条来看,虽然成都市事业单位也进入了社会养老保险序列,但对于工伤方面,一是尚未参保,二是国家仍未下达相关规定,因此仍按原国家福利待遇政策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销的。
(二)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应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续订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