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和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研究/刘雁飞(10)
(6)王泽鉴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03页。
(7)《刘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法律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第299页
(8)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其内容有三点:首先,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实际上具备了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以其经营管理或者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其次,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已经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虽与注册资金不符,但达到了有关法定的数额,并且具备了企业法人其他条件的,应当认定其具备法人资格,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该企业被撤销或歇业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开办企业应当在该企业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责任;最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虽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实际上没有投入自有资金,或者投入的自有资金达不到有关的法定数额的,或者不具备企业法人其他条件的,其民事责任由开办该企业的企业承担。
(9)“大即是好,大即是强”背后的真正逻辑是“大而不倒”。
(10)日本就是一个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日本银行(也是股份制的)过去十年亏损严重,需要政府进行重组。重组开始困难重重,但在加强问责机制后,改革进展却很快。
(11)巴曙松:《“一沙一世界”——过分依赖抵押的银行贷款对经济增长的威胁》,中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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