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策略/王瑜(3)
在检索注册商标时,有时会发现一个公司几乎在所有的类别上都注册了同一个商标。同一个公司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使用同一个商标,这个叫“防御商标”。在不同商品上使用同一个商标,对于生产多种不同类别产品的集团性公司是有必要的,象台资企业统一集团生产方便面、茶饮料,还生产食用油和其他产品,这些产品分别属于不同类别,都用“统一”为商标,这样有助于维护公司品牌形象。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防御商标”的规定,法律并不禁止企业这样申请注册,但是《商标法》要求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如果连续三年没有使用,该商标可能被撤销。对于产品比较单一的公司就没有必要这样去防御,因为没有地方可以使用这些注册商标,三年后将因为没有使用而被撤销,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申请费用损失。
2、一个产品不妨多注册几个商标
据说“娃哈哈”注册了 “哈娃娃”等许多与“娃哈哈”比较相近的商标。同一公司在同个商品上使用若干近似商标,这个叫“联合商标”,目的是围绕一个主要的商标申请若干相近的商标,防止他人申请,避免使主商标被弱化。“联合商标”在我国的商标法中也没有规定,其实这种做法也没有太大的必要,“娃哈哈”被注册后,其他公司如果以“哈娃娃”在同一类商品上申请,因为构成近似商标局将驳回其申请。“联合商标“如果不使用,同样面临被撤销的命运。
我们经常喝可口可乐,细心的人会发现,可口可乐无论是什么包装,都有几个带圈的R(注册商标的标记)。我们使用微软的操作系统,也可以看见微软同时使用了Windows、Microsoft以及飘动的视窗图案等几个商标。可口可乐和微软都不是注册相近的商标,以“联合商标”形式出现,而是注册不同的商标。
在同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几个商标,以一个商标为主导,会使其他的商标可以搭乘主商标的便车迅速提升知名度及其价值。花一个品牌推广费用同时得到了几个驰名商标,当然是非常经济的事情,一个公司同时拥有几个驰名商标,无形资产当然也要翻番,也有利于公司进行品牌运做。
3、到海外去注册
保持商标的全球一致性,是一个企业占领国际、国内市场的重要营销策略。但是近年来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外纷纷被国外企业抢注,中国驰名商标“海信”在德国遭到博世—西门子公司抢注。东林电子是一家知名节能灯具制造商,一直使用的中英文“萤火虫 (Firefly)”商标,被西门子旗下公司欧司朗抢注。欧司朗抢先注册的正是东林电子尚未涉足的18个欧洲发达国家,东林电子的照明产品因此无法进入这些国家。国外企业在国外抢注国内著名商标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使用这些商标,而是阻止中国知名产品与其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竞争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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