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正确的观点、缺失的论证——评郝铁川先生〈中国依法治国的渐进性〉一文/李龙(浙江)(12)

[22]夏勇:《法治是什么?——渊源、规诫与价值》,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23]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9页。

[24] 拉兹认为由于法律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的模糊性,完全符合法治是不可能的,并且在现实中行政自由裁量的运用也是有必要且受欢迎的,要求完全符合法治反而是不受欢迎的。因此,符合法治只是、也只能是一个度的问题。见J.Raz,The Authority of Law:Essays on Law and Morality , Clarendon Press 1979,pp222-223.这也就是为什么要提出相对法治概念的原因。

[25]夏勇:《法治是什么?——渊源、规诫与价值》,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26] 有关法律经济学的有关内容可以参见[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蒋兆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冯玉军其著作《法律的成本效益分析》(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中对法律的经济成本和法律的经济效益进行了详细分析,特别是书中第二、三、四、五章。

[27] 冯玉军:《法律的交易成本分析》,http://www.jus.cn (中国法理网)。

[28] 冯玉军:《法律的成本效益分析》,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49页。

[29]“交易”这个概念在正统经济学中早己存在,但是一个应用范围相当窄的概念。康芒斯则将“交易”概念和正统经济学中巳被一般化的“生产”概念相对应。按照他的划分,“生产”活动是人对自然的活动,“交易”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活动,这两种活动共同构成了人的全部经济活动。这种“交易”活动被康芒斯视为“制度”的基本单位,也就是说,“制度”的实际运转是由无数次“交易”构成的,“交易”因而就成为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单位。康芒斯将“交易”分为三种基本类型:A.买卖的交易——即平等人之间的交换关系;B.管理的交易——即上下级之间的命令和服从关系;C.限额的交易——主要指政府对个人的关系。这三种交易类型覆盖了所有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活动。(详见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册)商务印书馆,1991版,第74-86页)这种对“交易”概念的拓展理解有力的启发了之后的科斯、诺斯、等人的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以威克塞尔(Wicksell)为先驱,以布坎南(James M. Buchanan)为主力的宪政经济学(Constitutional Economics)。


总共13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