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熊丙万(9)
[1] 参见张卫平主编:《外国民市证据制度研究》,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99页。
[2] 参见(英)乔纳森:《证明的自由》,何家宏译,《外国法译评》,1997年3月版,第6-7页。
[3] 参见汪海燕,胡常龙:《自由心证新理念探析——走出对自由心证传统认识的误区》,法学研究,2001年第5期。
[4] 参见邱联恭:《程序选择权论》,台湾三民书局,2000年版,第141页。
[5] 参见陈光中主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286页。
[5] 参见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综述与评价》,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93页。
[7] 参见魏晓娜,吴宏耀:《诉讼证明原理》,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85页。
[8] 参见杨建华:《大陆民事诉讼法比较与评析》, 台湾达昌印刷有限公司,1991年版,第254页。
[9] 参见陈一云:《证据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年版,第96页。
[10] 参见叶自强:《民事证据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第6页。
[11] 参见邵民:《析自由心证原则》,载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
[12] 参见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70页。
[13] 参见叶自强:《民事证据研究》 ,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457页。
[14] 参见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1页。
[15] 参见邱联恭:《程序选择权之法理──着重于阐述其理论基础,并准以展望新世纪之民事程序法学》,台湾,《法学丛书》,1993年第151期。
[16] 参见邱联恭等:《心证公开论—著重於阐述心证公开之目的与方法》,《民事诉讼法之研讨》(七),民事诉讼法研究基金会1998年10月版。
[17] 参见叶自强:《从传统自由心证到现代自由心证》,《诉讼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99页。
[18] 参见邵民:《析自由心证原则》,载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
[19] 参见杨克彬:《法官如何行使释明权》,《人民法院报》2000年2月3日。
[20] 参见焦统继,王松,张媛媛:《论心证公开》,见东方法眼(http://www.dffy.com/faxuejieti),200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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