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监督"是否切实可行/张锋平(4)
四、从推行的实际效果看,“社区监督”并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更多的只是营造一种廉洁氛围的作用。
朝阳区从8月份公布干部信息以来,三个月来只接到了一个举报电话的事实,表明老百姓并没有真正得投入到监督干部的群体中来,更多的居民明确表示根本不认识干部本人,就是贴了照片,也无法有效监督,更多的认为是领导干部
抓政绩的一个“形象工程”罢了。居民不监督,所谓的“社区监督”又怎么能实际得发挥作用呢。
从根本上说,“社区监督”更多的只是想发挥更大的一个群体来监督干部,来塑造一个廉洁奉公的大环境而已。而要塑造这样的一个廉洁环境,关键在于我们的领导干部从自身抓起,抓好制度建设,抓好人员的录用制度,从源头上抓好,才是根本大计。我们应少搞“形象工程”,多做实事才是根本。
现阶段我国法治所必需的权利基础尚比较薄弱,缺乏强有力的自身监督机制,法治所必须的权利监督机制尚不完善,过于依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这是我国的不足之处,认识到了不足,就得想办法去改正不足,去提高自身。朝阳区勇于探索的做法是好的,但是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才是行之有效的长久之计,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只能靠法制,制度与法律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
法治之路漫漫,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我辈中人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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