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板不妨“一股独大”/李华振(3)
这种由“和珅”操纵的一股独大,与德日模式中的一股独大有着本质区别:德日模式中的一股独大是以“自然人控制”为基础而构建起来的,即使名义上的大股东是机构持股者,最终也能归结到具体的、清晰的自然人身上。而中国的“和珅”们操纵的一股独大,却是以“抽象人控制”为基础的,抽象人无法归结到具体的、清晰的自然人身上,这就为“和珅”们滋生道德风险提供了温床。
我国著名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指出:科斯定理表明,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经济人”,人们在进行某一项行为之前,会计算自己的效益,计算自己的投入产出。达到某一目标的方法有多个,人们会从中选择对“自己”(而不是对自己所在的组织)最有利的方法。在由“和珅”们操纵的一股独大的上市国企里,个人利益常常与组织(即国企)的利益不一致、相背离,国企的利益对于“和珅”们而言,只不过是一种“外部性”因素;而他们自己的利益则是一种“内部化”因素。科斯定理深刻地揭示出:理性经济人只会积极关心内部化因素,而不会积极关心外部性因素。
社会学原理表明,抽象人本身是没有生命、没有意志的,它不能象自然人那样去进行思考决策,所以,抽象人不能“直接”维护自身的利益,归根结底,还必须由“和珅”们“代理”决策。在“代理”的过程中,他们就会在外部性因素(即抽象人利益)和内部化因素(即他们自己的利益)之博弈中,关心后者而牺牲前者。
如此,便不难理解中国股市的真正病根并不在于一股独大本身,而在于它是一种由“和珅”们操纵的“异化了的、发生了基因突变的一股独大”。
对一股独大区别对待
我们要对中国股市上的一股独大进行区别对待:由抽象人充当大股东的企业,是抽象人一股独大,再加上“和珅”操纵,与德日模式中的一股独大相比,是“形似而神不似”,这就造成了中国主板的惨淡现状,应当批判;而那些由自然人充当大股东的企业,则是自然人一股独大,与德日模式的精髓“形似神更似”,因此不应受到批判。
不管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是要走德日模式,还是要学习美国现在的模式,如上所析,这两种模式都没有对“(自然人)一股独大”进行责备、批判、割尾巴,而是把它作为精髓或改革的导向而倍加推崇、发扬。
我认为,中国股市的真正缺陷并不在于它的一股独大,而在于如下三点:
真正缺陷之一,是它的流通股的发行市盈率太高,高得离谱,远远超出了经济法则所能解释的常态范畴。这样,从股票上市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要在过高的发行市盈率与正常的股票盈利能力之间产生一个巨大的“裂口”。即使不发生任何风险,即使按正常的产业利润来计算,流通股的股东也要用几十年的时间所分到的红利,才能填上这个过高的市盈率所产生的裂口!更何况,还经常发生各种系统内的、系统外的风险!这样,就把流通股股东“逼上梁山”,逼着他们不得不更多地选择“短线操作型投机”,而不是选择“长线稳健型投资”。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