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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律师:基金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包括管理人欺诈或挪用、侵占基金财产的风险/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7)
五、基金合同履行情况 2017年7月6日,原告程莉华向被告帝贸公司恒丰银行宁波分行8574××××48账户支付帝贸智富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款100万元。 2017年9月25日,原告程莉华向被告帝贸公司恒丰银行宁波分行8574××××48账户支付帝贸智富二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款100万元。 2017年9月29日,原告程莉华向被告帝贸公司恒丰银行宁波分行8574××××48账户支付帝贸智富二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款20万元。
被告帝贸公司分别出具了收款确认书,确认已收到上述投资款。 2017年7月10日,帝贸公司通知投资人,帝贸智富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规模已达到基金计划说明书及合同规定或约定的生效条件,并于2017年7月10日成立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投资收益及投资款分配时间为:每月5日分配上一月的投资收益(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款及剩余收益在投资期限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清算分配。 2017年8月11日,涉案帝贸智富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帝贸智富二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立后,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2017年8月15日,帝贸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基金划款指令,将帝贸智富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8574××××00账户中5350万元划至被告九鼎通公司中信银行深圳分行8110××××15账户。 2017年11月1日,帝贸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基金划款指令,将帝贸智富二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8574××××65账户中6740万元划至被告九鼎通公司中信银行深圳分行8110××××15账户。
六、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情况 2018年4月2日,钰腾公司与帝贸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九鼎通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在深圳市设立,认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际出资0元,钰腾公司占100%股权。现钰腾公司愿将其占有九鼎通公司96.03%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帝贸公司,钰腾公司对九鼎通公司应出资480.15万元的义务也一并转让,帝贸公司同意受让。
被告九鼎通公司就公司股权变更作出决议,内容为:钰腾公司占有九鼎通公司100%股权,根据原九鼎通公司章程规定,钰腾公司应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实际出资为人民币0元。现钰腾公司将其占有九鼎通公司96.03%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帝贸公司,并将其对九鼎通公司应出资人民币480.15万元的义务一并转让给帝贸公司。变更前九鼎通公司股权结构为钰腾公司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100%,变更后九鼎通公司股权结构为钰腾公司出资19.85万元、出资比例3.97%,帝贸公司出资480.15万元、出资比例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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