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改革审判主体及其对民事诉讼的影响——畅想法官精英化/刘江(14)
[16] 所谓身份法官制度,就是现行的法官管理制度。其特点为:按法官的行政级别实行分类管理,不同级别的法官享受的待遇不同;中级法院以上的法官在实质上当然享受高出其下一层次的待遇,并在权力上既可以是初审法官又可以是终审法官;基于身份的存在,院长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形成金字塔式的管理体制,等。其弊端已多有论述,如地方保护主义、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身份法官制度的实质并不是如一些学者论述的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而是封建官本位的残毒。 (参见http://www.findlaw.cn/lawschool/html/2004-3-10/2004310152831.htm《司法改革的理念》)
[17] [美]波斯纳:《法官最大化什么?》,《超越法律》,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版。
[18] 贺卫方:《运送正义的方式》,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12月第1版,第146页。
[19] 参见叶自强: 《民事诉讼的变革》,法律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276页。
[20]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5页。
[21] 参见叶自强: 《民事诉讼的变革》,法律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1到第3页。
[22] 参见陈瑞华: 《程序正义论——从刑事审判角度的分析》,《中外法学》1997年2月。
[23] [德]B·魏德士 《法理学》,丁小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01页。
[24] 参见陈金钊、吴丙新等:《关于“法律方法与法治”的对话》,载于《法学》2003年第5期,第10页。
[25] R.Pound,Interretion of Legel History.1940.P.1.转引自叶自强《从传统自由心证到现代自由心证》,诉讼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6] 唐宏强 黄浴宇: 《法官地位的经济学分析——以美国为范例的考察》,《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2月。
[27] 参见黄胜春、陈祥军: 《从司法公正看我国裁判文书的改革》,诉讼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8] 夏勇 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184页。(系贺卫方《通过司法实现社会正义——对中国法官现状的一个透视》一文)
[29] 肖扬:当代中国司法体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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