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收购与兼并理论问题研究/沈舒(14)
第四,上述三项旨在减少垄断问题的政策都有缺点。因此,在经济学界,经济学家普遍认为:政府通常不要设法解决垄断定价的无效率。曾经由于产业组织的研究获得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乔治•斯蒂格勒在他的《财富经济学百科全书》中这样写到:经济学中的一个著名定理认为,竞争性企业经济将从既定资源存量中产生最大可能的收入。没有一个现实经济完全满足这个定理的条件,而且,所有现实经济都与理想经济有差距——这种差距称为“市场失灵”。但是,按我的观点,美国经济“市场失灵”的程度远远小于植根于现实政治制度中经济政策不完善性所引起的“政治失灵”。正如这段引文所清楚地表明,决定经济中政府的适当作用需要与有关政治学与经济学的判断。
行文至此,也到了该给这篇“冗长”的论文结尾的时候了。公司资本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存在并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既然如此,公司之前的收购与兼并就必然成为一种经常性的现象。另外,资本的证券化也使得公司收购活动可以越过目标公司经营层而直接同公司股东进行交易,证券市场的日益规范与完善也为活跃公司收购活动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希望本文通过以上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界定其本质特征,结合中外立法例阐述了对上市公司收购的简要评析,具体对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反收购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能够为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立法的完善进一些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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