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银行”的实践与思考——兼对浙工大之江学院“道德银行”的个案分析/张维璋(5)
历史上的道德相比,现代社会的道德接近于是一个最小的同心圆。这一“道德底线”也可以说是社会的基准线,水平线。法律最终是必须以道德正义为根基的,法律要得以顺利实行也必须依赖于人们道德观念的支持,何况还有许多在法律之外、却仍然是社会之内的问题。生活在一个共同体内的人们必须在这些基本问题上达成基本的道德共识,否则,谁都不会生活得舒服,人们会感到在互相妨碍,互相掣肘,于是就会有高尚者的逃避(虽然这越来越难),和卑鄙者的横行,甚至老实人也铤而走险。
普遍主义的道德要行之有效是需要建立在人们的共识基础上的,现代平等多元化的社会则使人们趋向于形成一个最小的共识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会谈论乃至赞同今天道德规范的内容几乎就接近于法律,遵守法律几乎就等同于遵守道德。
这还不是道德的全部,道德并不仅仅是规范的普遍履行。我们还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理解、关怀和同情,如果没有这一润泽,仅仅规范的道德可能仍不免由于缺乏源头的活水而硬化或者干枯。一种对他人、同类的恻隐之心和对生命、自然的关切之情,将可能提醒我们什么是道德的至深涵义和不竭源泉,它将提醒我们道德与生命的深刻联系,以及任何一种社会的道德形态(包括现代社会的道德形态)向新的形态转换的可能性。
2.2道德、伦理的研究
我们目前正处于一个社会的转型期,道德问题正变得日益迫切和突出,而目前中国的伦理学界本身却显得相当软弱乏力、脱离社会现实、迷信教条、经常找不到真正的问题而沉溺于一种糟糕的自我复制。
学术研究上,伦理学的范围包含了道德。而在很多人看来,“道德”(moral)与“伦理”(ethics)常被用作同义词。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伦理学教研室主任何怀宏教授认为,这对同义词具有清楚的词源根据:“伦理”源自希腊文的ethos一词,“道德”源自拉丁文的“mores”一词,两个词所表示的都是“习惯”或“风俗”的意思。
但艾伦·格沃斯(Alan Gewirth)指出:“道德”与“伦理”所表示的虽然都是“习惯”或“风俗”的意思。但是,个人或群体的伦理或道德,不仅仅在于他们习惯上或风俗中的所做所为,而且在于他们思想中认为什么是合适的、正当的行为,什么是出于道义必须履行的行为。
他认为道德包含有一种不可逃避的规范因素。但是,如果说,一个人可以不加思索地做出某种习惯上或风俗中的行为的话,那么,伦理学却总是要牵涉到对有关行为的反省评价和规定。即使在谈到“习惯性道德”的时候,它也决非仅指习惯本身——那种有规则地反复出现的行为次序,而是还指行为者起码是含蓄地持有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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