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时期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选择与创新/王泗友(3)
(二)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人的思想行为的活动规律。
“人的需要是人的思想行为的原动力”。满足需要即是一个人行为的出发点,又是他的归宿点。人的需要包括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因此,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选择与创新必须符合人的这些客观需要。比如,自尊是人的精神需要。从心理学上讲,容人之过、扬人之长不仅能够满足有过失者或有错误者自尊心,而且能够使他自觉地认识到得到了领导的信任,他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迸发更大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如果只是一味地批评、指责,不仅会使他心灰意冷、委靡不振,打击积极性,还会出现一些过激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这就说明,人的思想行为规律决定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决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因此,方法的选用应当根据人的思想行为规律来确定,任何离开思想行为规律而臆想出来的方法都是不科学的,在实践中,工作对象难以接受也根本行不通。
(三)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选择必须综合运用、综合治理。
人的思想品质道德情操是通过外界的影响作用于人的大脑形成和变化的。外界影响就是指受党团组织、所在单位、社会环境、家庭因素的影响。同时,影响人的思想、支配人的行为、制约人的社会关系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意识形态方面的,也、有政治、经济、自然和社会方面错综复杂的因素。所以说,人的思想行为是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的。因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孤立地进行,必须运用各种手段综合治理。所谓综合治理,就是说除了党组织和政工机构开展工作以外,还在发挥政工干部以及各职能部门政治教(指)导员的作用,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道德的手段,综合运用、综合治理。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领域,互相作用、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共同发展和进步。
三、选择与创新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基本途径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选择与创新是一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循环的过程,在认识中实践,在实践中认识,在实践中创新,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多种多样,如灌输、沟通、激励、渗透、自我教育等,笔者认为,在此基础上要灵活应用,从实际出发,因人施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并寻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基本途径:
每个政工干部,要引导工作对象在长期思维活动中,培养良好的思维模式,逐步克服不良的思维方式。尽力去掉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形而上学的、孤立的、僵化的、有碍于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思维方式,努力实现由传统思维方式向现代思维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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