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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时期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选择与创新/王泗友(4)
在面临主客体关系方面,在从单向灌输型方法向交流型方法转变;在实施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方面,要从集中型方法向集中与分散型方法转变;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运用的空间方面,要从单项型方法向综合型方法转变;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信息依附的载体方面,要实现由“真空传播”向载体传播的转变;在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客体对工作信息的接受心理方面,面临着从显型方法向显型与隐形相结合的方法转变;在增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运用的实效方面,要从单纯定性型方法几定量型相结合的方法转变。在开展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时候,针对性更强,措施更有力,方法更得当,效果更明显。
四、只有创新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才能使公安工作立于不败之地
从建党80处风雨历程完全可以证明: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和政治优势,在各个阶段各个时期都发挥兴足轻重的作用。公安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责任。因此,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尤显重要。公安机关的政工干部应该不局限于现有的方法,要广泛吸收和综合利用各类学科的研究成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和探索富有成效的新途径、新方法。
只的创新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才能使公安工作立于不败之地。这是因为:
第一,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创新是继承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需要。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证明,继承和借鉴是人类文明得以发展和进步的基础和条件。然而,仅有继承和借鉴是不够的,它只是手段。只有创新才是继承和借鉴的目的,才是人类文明发展和进步的真正的强大的动力。江泽民同志在谈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问题时曾指出:我们讲继承、讲借鉴、目的是通过继承和借鉴,使民族文化、外来文化的精华,同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在新的基础上创新。邓小平同志对此也作过专门论述:如果我们不去分析和解决新的历史条件下存在的问题,我们就不能恢复和发扬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显然,这些论述阐明了思想政治工作的辩证关系,明确告诫我们,要真正继承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要求我们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手段要灵活,原则要讲究,问题要解决,方法要创新。
第二,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创新是新时期复杂的社会政治环境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公安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复杂的变化。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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