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上海限制和拍卖私车额度的法律问题/杨小欣(33)

[15] 虽说有几分意外, 但仔细想来, 又似乎觉得, 在我国, 这样的争论大概难免虎头蛇尾。

[16] 从网上看, 今年(2005年)就这一问题发表的批评意见似乎很少, 内容方面也没有什么进展(尤其是没有针对上海市府的见解)。比如, 戴敦峰《上海私家车主的两难 - 拍上海牌?买外地牌? 》人民网, 车友天地, 2005.3.30 (来源: 南方周末)。不过,戴文所报道的一条新闻也许值得关注(如果情况属实的话)。戴文称,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本田汽车公司的副总经理曾庆洪在今年三月的全国人大开会期间, 提案建议“取消机动车辆登记牌照拍卖制度”(理由是“这种做法既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又与行政许可法相违背”)。
国家发改委在去年11月公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4.11.26), 要求“在大城市建立以道路交通为主,轨道交通为辅,私人机动交通为补充,合理发展自行车交通的城市交通模式;中小城市主要以道路公共交通和私人交通为主要发展方向 ”,“特大城市要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形成立体城市交通系统,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效率,抑制私人机动交通工具对城市交通资源的过度使用 ”。上述要求的提出致使大城市私车控制的问题一时又成了议论的热点之一。不少媒体的报道似乎都把该规划中的上述规定解释为国家发改委要求特大城市采取限制私车的措施。尽管这个规划所引起的议论似乎集中在发改委是否改变了她在半年前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提出的关于发展私人小汽车的政策这一问题上, 但笔者感兴趣的是, 许多媒体对该规划的解释是否正确, 该规划对私车额度限制这一措施的合法性问题的判断是否会产生许多媒体所预期的影响, 该规划在法律上是否能够被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政府拿来作为限制私车数量的依据。笔者的见解, 请见本稿二(六)3。

[17] 除了继续私车额度拍卖以外, 上海市政府于2004年9月又开始对公务客车实行额度拍卖。其原因是舆论指责上海市政府仅对私车搞额度拍卖有失公正。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2004.8.4)。新闻发言人说, “由于上海一直在公交优先的政策下,对于小轿车的使用采取限制,私车实行额度拍卖,因此有人认为公车额度不拍卖是不公平的。现在,为了体现公平性,市政府也考虑将公车额度纳入拍卖”。这一解释告诉人们,上海市政府搞公车额度限制和拍卖的目不是为了控制交通总量, 而是为了缓解舆论对私车额度拍卖的攻击,使私车额度拍卖可以较顺利地继续进行下去。关于公平或平等问题的法律分析, 请见本稿四(二)1。


总共48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