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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一审判,人类就发抖----评龙宗智之“《圣经》是一部诉讼法教科书”/高一飞(5)

对人类为所欲为的同时,上帝对人类进行无耻的掠夺。”脂油你们都不可吃……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的脂油,那人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第七章),森严的等级制度又一次让人想起智慧果。”凡头生的都是我的;一切牲畜头生的……谁也不可空手朝见我”(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惟有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必入耶和华的库中”(《约书亚记》第六章)。可见,上帝确实是全能的主,但绝不是善良和讲信用的主。因为他的话就是法律,所以,他一说话,全人类就紧张恐怖得发抖。

株连全人类,滥杀无辜

一人做事一人当,这本是不需要智慧的上帝也就可以明白的朴素道理,可上帝一旦发现人类有人违背了他单方所制定的契约,就把他的气发在全人类的身上。

“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创世纪第六章),他要让他们”无一不死”。耶和华以”违约”为名,惩罚了人类的”违约”行为,四十天滔天的洪水淹没了人类,只有”义人”挪亚一家幸免。 “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
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创世纪第九章)。

挪亚的后代又造起了通天塔,耶和华满怀妒意地说,”我们下去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创世记第十一章)。由于神的破坏,通天塔不了了之,倒是留下了塔的名字,巴别塔(巴别是变乱的意思),神制造的变乱成了人类的宿命。纵观《旧约全书》,上帝立下许多类似的残忍规则,不幸的人们,稍有差错,便遭处死。仅据《旧约全书》统计,上帝耶和华以这种方式屠杀的人,竟多达27万!这个上帝,真是一位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上帝的这种审判和惩罚可真是反科学、反人类了。

罪刑不相当,滥用酷刑

在圣经中描述的刑罚绝大部分是死刑,只是死的方式不同而已。他还发明了让女人生育时受痛若等特殊的刑罚。

“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可福音》说那里"必用火当盐腌各人"。

宗教裁判所的火刑,正可以从圣经中找到直接的“上帝的启示”。

《圣经.创世纪》中,上帝惩罚蛇的措施是叫它们永远只能在地上爬行。女人的祖先夏娃,因追求智慧,吃了伊甸园中的智慧果,被上帝罚她之后的所有女人在生育时要承受极大的痛苦。在《出埃及记》中,因法老拒绝让上帝的”选民”返回以色列故乡,所以上帝便让埃及发生多年灾荒,尼罗河也变成了红色,河里的鱼全部遭殃,导致埃及满目饿殍、尸骨遍野。(《可咒诅的教义》,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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