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制度创新对司法能力提高的作用关系/叶文炳(3)
受制度建设的影响。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
,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不断
推进制度的创新和优化是当前法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司法能力、永葆
自身生机活力的关键环节和“治本”之策。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
决定》后,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就在2004年12月16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
院长会议上讲话中提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不仅是依法审判
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提高党执政能力的重要内涵。(1)其中又强调司法能
力的评断标准,指出司法能力是不是强,司法水平是不是高,检验的标准
是案件的质量;指出衡量审判案件的质量就是看是不是既确保了公正,又
提高了效率;指出公正,是符合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公正,是符合法律
规定的公正,要注意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相结合,用公开、透明的工作程
序和方式,让群众看得见、信得过,感受到司法公正。效率,是在公正前
提下的效率,是法律规定时限内的效率。同时指出要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
设,确保公正司法、高效司法,要从制度入手,推进制度创新,按照科学
、民主、法治的精神改善法院的审判方式和执法方式,这无疑是加强法院
的司法能力建设必须牢牢加以把握的关键环节。在制度建设中,特别涉及
到廉政建设上,最高人民法院又提出要求,各级法院要尽快在人民法院建
立起“四不为”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着力构筑“不愿为”的自律机
制;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加大惩
治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从严治院与法官待遇
从优相结合,积极探索确保法官“不必为”的保障机制。(2)随后,最高
院又就改革和完善法院内部设置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创新思路,比如不在
城市市区内设置人民法庭、(3)关于“二五改革”八项重点(4)等等。
同时,还就以审判管理带动司法公正与效率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论述,
提出正确处理五大关系:便于群众诉讼与便于法院审判关系;参加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关系;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关系; 司法
调解与判决关系; 法官审判与人民陪审关系。(5)这一些重要论述虽然
目前没有上升为制度,但已经是为了创新制度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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