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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冷的思考/谢飞(2)
(2)传统行业饱和 选择法律专业的同学,除了因为法律职业的神圣和自己的兴趣,也考虑到将来的发展前景。从就业单位性质上来看,党政机关依然是法律类毕业生的首选,其次是企事业单位,二者占了需求总数的近70%。同时选择到部队、海关、武警边防等单位的也在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已经签约的2003届政法类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比例占到了40%左右,到一般企业单位的占25%左右,到部队、海关、武警边防的占到10%左右。
时下毕业生青睐的传统的就业行业,如政府机构、党政机关等,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 正在大大减少人员需求。目前正在推进的地方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幅度达47%;国务院最近一次机构改革人员精简近50%。大学毕业生进入这些机关都要经过重重考察, 参加公务员考试仍是目前法律专业毕业生进政法部门就业的惟一渠道。由于职位的有限,常常出现几十个报考者竞争一个岗位,必然导致大多数毕业生遭到淘汰。
(3)专业口径单一 虽然1998年进行了法学课程设置改革,但到现在已经过去了7年,我国的法学教育正面临着一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法学专业的学生是被按照学校的统一计划来培养的,而不是按照他们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来培养的。由于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等课程的学习都有最低学分的要求,因此,学生能够真正选择专业选修课的机会是很有限的。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郑成良首先提出了专业选修课在课程中所占比例问题。“根据我个人了解的数据,我国法学院本科教学中,专业选修课与专业必修课的比例为3∶7,至于专业选修课在所有课程中的比重就更低了,只占17%左右。也就是说,在法学院四年2700课时左右的学习中,本科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未来选择职业的需要,自主决定学习的课程时间不到20%!”由于缺乏学习主动权,导致了专业结构简单,知识体系单一,人才的培养如同流水线生产,难以形成自己的专长和优势。
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从简单的技术型人才向复合型人才转变。综合性、复合型人才是现代社会人才需求的主流方向,用人单位也更青睐综合素质强的毕业生。中国加入WTO后,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对法律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复杂的国际经济活动中,必须掌握经济、国际贸易、企业管理和外语等综合知识,只懂的自己的本专业远远不够。因此,应当给予法律专业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空间,鼓励他们跨学科,跨专业,学有所长,学有所专,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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