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研究/卞军民(10)
建立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情况是完善层级监督机制的具体化,同时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行情况列入评议考核,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这一行政机关自律性监督进行拓展,让广大群众参与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行政救济,是有权机关对受损害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同时也是监督政府落实责任的重要法律制度。因此,对所设定的三种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目的在于始终把行政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中。
设定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就是监督行政执法主体对错案和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认定,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责任。其目的是为了在行政执法中引入责任机制,使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从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总之,构建科学地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体系,目的是为了建立评议的具体内容和考核的量化标准,使评议考核更加符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建立评议的具体内容和考核的量化标准还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如按照原则性和稳定性的要求来建立定性指标的评价内容的目标,使其有利于增加评议考核的灵活性;如何按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来建立量化指标的评价内容和分值,使其有利于增强评议考核的准确性;如何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使评议考核更具有效性。具体做法本文不再赘述。
3、积极创新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法
有了科学地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体系和与之相配套的评议具体内容和考核的量化标准,还必须有科学的考核方法,评议考核工作能否起到应有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议考核的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因此,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除了坚持做到其应该遵循的原则外,还应积极探索和开拓新思路和新方法。本文重点阐述电子网络技术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中的运用思路,为以后我市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电子化平台提供决策依据。
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政府进入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时代,通过信息和通信技术转换政府职能,从而建立起一个全方位开放式、有回应力和负责任的高效化政府。电子化政府的建立,提高了政府决策理性和公共政策的品质,促进了政府信息的流通利用和资源的平等共享,提高了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的回应能力,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促进了政府结构重组,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率,推动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开放式政府建设。目前,我国政府正朝着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公众的电子化政府目标稳步迈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使政府管理更具科学化、信息化和公开化。我们认为,如果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具有合法化、公开化和信息化的特点,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并使之更具公正、公开和公平的性质。不难看出,电子化政府工程建设对行政执法责任制产生了积极地影响:有效避免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危机,使行政执法的决策和执行更趋于科学、合法、正当与合理;促使行政执法实现信息化和执法信息公开化;清晰地、直接快速地对行政执法行为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反馈,排除人情事故使监督更加有力。综上所述,信息网络技术在行政执法领域中的应用,电子化政府工程的实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它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内在地契合与完全地一致,殊途同归,有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执法主体良好形象的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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