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教义学难逃成为21世纪全球大笑话的厄运/肖佑良(4)
法学学术垃圾满天飞。法律概念是法学理论大厦的基石。法律概念虚拟化,直接导致从法律概念引申出来的整个理论体系,包括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三段论,犯罪论体系,构成要件理论,违法性理论,责任理论,因果关系理论,客观归责理论等等,都是装神弄鬼的虚拟理论,不能通过实践检验。什么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都是扯淡吹牛派。虚拟理论没有淘汰机制,结果虚拟理论的法学论文和法学专著,泛滥成灾,造成学术研究的虚假繁荣景象。几乎全部的法学核心期刊,几乎所有的法学学术著作,没有实务价值,都是吹牛扯淡的学术垃圾。在法学院,在图书馆和书店,法学学术垃圾满天飞。例如,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哈贝马斯的《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国内个人出版的《刑法学》教科书等等。
法律适用大道至简。法律都是常识,要么是生活常识,要么是特定领域的常识。要成为法律适用的顶级高手,唯一的正确路径,就是坚决扔掉所有的法学学术垃圾,多办案,多研究案例,重点研究不同领域发生的案例,熟悉不同领域的常识。例如,网络环境下,所有电子产品的按键操作,都不是发出指令,而是发出请求。所发出的请求,当然是不可能违背对方意志的。因此,许霆案成立盗窃罪,违反了特定领域的常识,贻笑大方。法学理论非常有限,法律适用大道至简。目前法律适用的全部疑难复杂,都是教义学装神弄鬼鼓捣出来的伪命题。法律适用中遇到的所有新事物,几乎都是旧事物的改头换面。法律的生命只在于经验。法律逻辑必然是常识,包括相同事物相同处理。
在刑法教义学领域,除了提出罪刑法定原则的贝卡利亚、费尔巴哈能够勉强称得上法学家外,其他的法学家,都是假货。一群连法律概念都搞不明白的人,没有资格称为法学家。全世界已经被称为刑法学家的人,是一群痴迷纸上谈兵的书呆子,完全没有实践检验真理的意识,连法律是什么都没有看清楚,就一头扎了进去,穷尽一生研究虚拟理论,鼓捣出大量的学术垃圾,装神弄鬼,以讹传讹。刑法教义学沦为伪科学,丢人地球村,现眼本世纪,难逃闹出全球大笑话的厄运,请大家拭目以待。
作者: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 肖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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