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视角看“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以四川省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为例/翟峰(3)
一.依法协调做好乡村振兴与规划统筹、治理统筹、产业统筹的相关工作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条第五项明确规定,“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笔者认为,今后五年,四川省要协调做好乡村振兴与其规划统筹、治理统筹、产业统筹的相关工作,建议即应按《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上述规定,进一步协调做好乡村振兴与其“三个统筹”相关的工作。
(一)协调做好乡村振兴与其规划统筹相关的工作
笔者通过相关调研后认为,要协调做好乡村振兴与其规划统筹的相关工作,就既要科学编制和完善省域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又要切实完善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等相关规划。为此,即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协调做好乡村振兴与其规划统筹的工作方面,作出以下持续努力:
1.要科学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此,要切实按2022年3月27日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推进会精神抓好相关落实工作,做到认真遵循新时代的新目标、新理念、新要求,科学编制和完善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在内的省域乡村全面振兴的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2.要切实完善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有关规划。为此,一要通过五年发展目标任务的确定,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得更加科学,并以此做到年年有目标、月月有任务,一步一脚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此项工作。二要在规划中针对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还存在薄弱环节的工作短板问题,认真梳理。三要在规划中突出增加脱贫群众收入这一根本措施。四要在规划中体现着力稳定转移性收入和公益性岗位收入这一举措。五要在规划中体现健全社会保障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这一根本措施。六要在规划中突出加强脱贫县与发达地区的联系这一要素。七要在规划中体现对生态资源的合理安排,以此实现乡村资源的科学循环[4]。
(二)协调做好乡村振兴与其治理统筹相关的工作
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如期完成,村庄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与全国不少地方一样,还存在不健全,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还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因此,四川省要做好乡村振兴的治理统筹工作,就必须要坚持绿色发展,做优生态环境。为此,即应切实按2022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对外公布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乡村建设行动路线图,确保到2025年省域内的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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