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视角看“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以四川省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为例/翟峰(6)
为进一步给乡村振兴赋能,今后五年,四川省要实现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建议即应按《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上述规定,在协调做好乡村振兴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方面,进一步做好卓有成效的工作。
当前即应切实做好的,就是要协调做好乡村振兴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的相关工作。为此,首先即应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认真按2022年3月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推进会部署,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通过统筹协调,切实探索当前从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衔接”过程中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为尽快完善省域乡村振兴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坚实支撑。
应知,因“统筹”强调的是对乡村建设的全面把握,以科学、环保的理念去推进城镇化布局和产业布局,实现均衡发展。而“衔接”,则更注重的是推动“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衔接,巩固和发展好生态这一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故此,即应在“统筹”探索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衔接”过程中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的基础上,以期切实做到:
一方面,要结合对省域范畴内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统筹”“衔接”问题,通过有一定针对性地深入调研,以便尽快完善省域乡村振兴统筹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
另一方面,应通过对省域范畴内乡村振兴统筹发展的专题研究,并结合省域内本土化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平台或智库的设立,为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延伸实施,提供与规划统筹、治理统筹、产业统筹相关的全局性理论和技术支撑。
(二)要通过统筹协调,切实制定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做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年有目标,月月有任务,一步一脚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此项工作。为此,即应做到:
一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确保项目资金安排与目标任务要求相匹配、与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二要根据推进有效衔接工作内容,积极与国家相关部门汇报对接,分类优化调整现有政策举措,使政策举措更具针对性、更加高效、更可持续;三要完善产业益贫带贫机制,推动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扶持重点从生产种养环节逐渐向加工销售、品牌建立、产业融合等环节转移,扶持方式从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转型;四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估,严评严考、奖优罚劣,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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