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视角看“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以四川省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为例/翟峰(7)
(三)要健全社会保障常态化帮扶机制,切实巩固务工增收势头,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为此,即应做到:
一要切实巩固务工增收势头,发挥产业增收带动作用,健全社会保障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全省兜底保障水平稳步在“脱贫区域农民收入增速不低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区域农民收入比例不低于全省农民收入比例”这两个“不低于”的目标上;二要在促进全省农民增收上,应将乡村二三产业的产业链延伸环节及其产业发展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以此切实巩固务工增收势头;三要着力稳定全省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和公益性岗位收入,健全其社会保障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其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四)要完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统筹落实好农村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为此,即应做到:
一要要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帮扶措施针对性,做到应排尽排、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坚决杜绝发生“漏测失帮”;二要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发现一户,立即帮扶一户,实行动态清零,坚决守住防止返贫致贫底线;三要通过分类管理,分类施策,重点将返贫致贫风险较高人群纳入兜底保障、精准帮扶群体,以期实现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以此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四要按照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排查、信访舆情预警四种方式,持续对全省脱贫行政村的农户开展全面大排查,确保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五要严格对脱贫户和监测户按月开展户内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增减工作,持续做好动态管理;六要将收入支出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识别为监测户,以期确保其应纳尽纳,以此避免出现“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
总之,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只有树立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的新的目标,才能用勤劳双手把日子越过越好!只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才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跑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接力赛”,才能确保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社会稳定持续向好,奋力实现新跨越。
三.依法协调做好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统筹推进的相关工作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分别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整体筹划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优化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发展布局,按照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安排村庄布局,依法编制村庄规划,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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