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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视角看“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以四川省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为例/翟峰(8)
从《乡村振兴促进法》上述规定来看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笔者认为其报告提出未来五年四川要做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工作目标,是符合《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的。
如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未来五年,四川要做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工作,即要“把加快城镇化步伐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虽然,乡村振兴和城镇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但应知,城镇化是农民进城并且实现安居乐业的过程。农村人口减少会减轻国家支持乡村振兴的压力。
确实,长期以来,城乡关系一直是影响我国整体发展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走向的关键内容。随着工农关系的不断调整,城乡融合发展逐渐成为我国发展总基调。2022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对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出更为细化的要求,从基础设施、产业带动、消费提升、县域农民工市民化等方面进行部署[9]。
作为21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9个中央一号文件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通过年初的重要发布,其强调的“十四五”时期我国确定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等重点,以及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2022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皆充分表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对于加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等,皆可谓意义尤为重大。
数据显示,2021年年末,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但2021年年初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约45.4%[10]。两项数据之间的差异表现在大量在城镇工作的农民工并没有城市户籍。这也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短板,需要围绕以人为核心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等,加快实现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
而四川省要按王晓晖同志在省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的那样,在未来五年要在把加快城镇化步伐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的前提下,通过采取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等具体举措,切实做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相关工作,就既要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内在联系之现实意义,又要切实研判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须采取之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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