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视角看“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以四川省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为例/翟峰(9)
(一)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内在联系之现实意义
1. 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之内联
(1)城镇和乡村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有机体。两者在地理空间、人口结构、产业特色、公共服务、社区模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另一方面,城镇社会和乡村社会共同组成了社会(区域)全部,两者相互支撑、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具有较强的相互依赖性和共生性。
(2)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共同推动现代化发展。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具有目标的融合性。首先,从两者发展的整体性来看,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是解决城乡区域差距的共同核心因素。其次,从二者内部关系来看,新型城镇化是乡村振兴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先决条件。
(3)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须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破解的相关难题:一是如何通过充分利用农村闲置资源而实现农村资源有效整合?二是如何通过提升农业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而实现农村全产业的发展?三是如何完善城市与农村人才流动机制实现现代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农业人才的双向流动?而只有切实破解了上述难题,才能顺利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在城乡融合中的发展[11]。
(4)乡村振兴是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成熟表现”。即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不断进入城市,但同时又不能以乡村的荒芜、衰败为代价。相反,乡村高质量的发展更是新型城镇化推进下、城乡互促机制不断完善下的显著表现。只有达到乡村与城市互通发展,才能促进新型城镇化长久地推进。
2.充分认识协调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之要义
(1)协调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在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农业和工业、农村与城市同步发展,保障农村人口增收致富,共享在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人口一样的同等待遇。可见,构建协调发展的城镇新格局,必须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来展开。
(2)乡村振兴工作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皆是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以及现代化的途径,皆需着眼于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等[12]。
(3)不管是确保粮食安全还是增加农民收入,皆须依靠现代化的方式才能实现,而这也是乡村振兴工作与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共同目标所在。
3. 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之内动性
(1)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具有“内容互推力”。从四川省目前发展现状来看,基本上与我国近年城镇化率为60 %左右持平,发展空间仍然较大;与此同时,该省城乡人口收入差距较大也是目前城乡发展的主要矛盾,现阶段农业发展的核心还是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和规模化。故此,该省新型城镇化的继续推进,既可吸纳全省乡村持续发展过程中游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又可为构建全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利益联结机制,提供一定的相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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