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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述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三版)伪科学属性(上)/巫水清清(7)
“在法理学上,法的要素与法的模式是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而法的模式就是在解释法律由何种要素所组成时所使用的概念。尽管自法学产生之日起就有许多研究者表达过与法的要素或法的模式相关的个别观点,但是,作为一种较系统的法律学说,法的要素或者法的模式理论是19世纪才出现的,至今为止,影响较大的有命令模式论、律令-技术-理想模式论、规则模式论和规则-原则-政策模式论。”
…………
上述几种法的模式理论按不同的思路对法进行了要素分析,尽管每一种分析都未能在法学界取得一致同意,但是,它们各有所长,对于深化人们对法的认识和理解是有益的。参照中国法理学界近年来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把法的要素区分为三类:即,规则、原则和概念。

评述:法的要素,宏观上,法是法律规则的集合。微观上,实体法的法律规则由社会矛盾和国家解决办法两个部分组成。其中,社会矛盾是法律行为或者法律事件,是客观事物或者现象。程序法的法律规则是国家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步骤。《法理学》中列举的命令模式论、律令-技术-理想模式论、规则模式论和规则-原则-政策模式论,都是基于“法”的定义构建的模式,“法”的定义又是虚拟的,所以,没有一种模式分析能够取得法学界一致同意,是理所当然的。法律适用,唯有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都不是法律规则,不能法律适用。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是明确法律规则具体内容的指南与说明。

《法理学》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一、法律规则的含义
“为了对法进行要素分析以深化对法的理解,我们有必要首先区分法律规则的两种含义。”
“在从宏观上讨论法律问题时,人们常常把法律界说为某种行为规则或规范的总和或体系。例如,‘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体系,’或者‘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则’等类似的表述。在这里,法律和法律规则可以被看成是两个大体同等的概念。它们的内涵和外延没有实质不同。”
“但是,当我们在微观层次上对法律进行要素分析时,法律和法律规则就不再是等同的关系而是包含关系了,即,法律不是仅仅由规则这一种要素组成的,除了规则之外,原则和概念也是法律不可缺少的要素。在这里,法律规则既不同于法律原则,也不同于法律概念。简要地说,法律规则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明确法律效果的一般性规定。”
“…………对某种事实状态的法律意义或法律效果作出明确规定,这是规则区别与另外两种法的要素(原则和概念)的显著特征。原则只是法律行为和法律推理的指南,它并不明确地规定一种事实状态及其法律效果,概念则只是对事实状态进行区分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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