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对浮夸行为治以重罪/于伏海(2)
浮夸既然这么严重,难道上面的人看不出来吗?我看未必,上面那些人,即使博士学历是有水分的,但也不至于只有小学文化,况且一个人容易不容易被欺骗,其实跟学历没有半毛钱关系,即使是文盲,只要耳聪目明,纵然小人再诡计多端,恐怕也不会被欺骗的,想想当年白手起家的朱元璋,文化不高,可是没有哪个高学历的人能蒙蔽得了他,谁浮夸,谁欺诈,那不好意思,大明法律可是无情的,朱大皇帝也是无情的。
现如今的官员,个个骄奢淫逸,到处坑蒙拐骗,但是,骗来骗去,不但没有像古代官员那样被判欺君大罪,反而骗出了历史新高度:不但要骗,还要在适当时机,承认自己在骗,最开始骗,是为了巨大的好处,适当时机承认自己是骗,也是为了巨大的好处,而且承认自己在骗,还能获得鲜花和掌声,真是天下一大奇观,古人和外国人都闻所未闻也,如果那些作古的皇帝英灵仍在,见到这种世面,真不知会作何反应,我想一定会被龙颜大怒,再也不想投胎到这个满是酱缸蛆的国家。
写到这里,有看客或许不再耐烦,迫不及待地有此一问,浮夸到底是个什么罪?
浮夸,依据现在的法律,说重了,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说轻了,是渎职犯罪。我们看看当朝刑法:
首先是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官员浮夸,严重危害国家政权。从村委会居委会到省委省政府,每个省都在浮夸,这就是有组织的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组织者和策划者就是各省的省长、省委书记等一把、二把手,实施者就是所有参与浮夸的大大小小的官员和公务员,这么严重的有组织犯罪,不但动摇国本,还动摇民心,动摇我社会主义国家在全世界的威严;而浮夸造假,就是以造谣的方式颠覆国家政权,这些犯罪人员的目的就是想一路扶摇直上,通过浮夸政绩蒙蔽最高领导人,并取得最高领导人的信赖后,夺取国家最高权力,掌控国家,祸害国家和人民。
因此,希望国家最高领导人务必对官员浮夸保持高度警惕,必须将那些通过浮夸邀功领赏企图夺取国家最高权力的犯罪人员撤职严办,法院应当判决其危害国家安全罪成立,判决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分子无期徒刑,判决积极参加的人员十年有期徒刑,判决一般小喽啰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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