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精神论纲/卜越(5)
三、精神需求
笔者把“需要”和“需求”区分开。“需要”是一种客观存在,是系统(通常指生命系统)的平衡被打破(缺少某种东西)所产生的吸引力。而“需求”是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经过大脑加工的产物,是基于需要而形成的主观要求。我们说“植物生长需要阳光和水分” ,而不说“植物生长需求阳光和水分”。
人一出生就拥有、且只拥有生理需要,而没有心理需要。人刚出生时只有身体系统,精神系统尚未形成。精神系统是在后天通过学习而建立、完善的。如果婴儿一出生就将其放在毫无外界信息刺激的空间中,他的精神系统就不会形成,心理需要也就不会产生。身体系统和精神系统处在动态平衡中。当平衡被打破即缺少某种物质、能量或者信息时,系统本身就会产生一种吸引力,即产生需要。这是人的本能——在进化过程中形成并由遗传固定下来的生而具有的能力。生理需要是身体系统的平衡被打破而产生的吸引力,心理需要是精神系统的平衡被打破而产生的吸引力。需要以一定的信息为媒介传递至大脑的相关部位,由大脑进行信息加工——在已有信息储存的基础上,以特有的信息加工方式对该信息进行加工,或者与此时输入的其他信息一并进行加工。特定需要信息被加工后通常转化为某种个体需求,或者在处理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被抑制——不转化为个体需求。比如,饥饿作为一种生理上的需要,是先反映到大脑,经信息处理后才表现为进食需求的,如果此时他正在满足另外一种更为重要的需要或者需求,那么他因饥饿而产生的生理反应可能只作为一种信息刺激大脑,而并不会形成需求。质言之,任何生理的、心理的需要都要经过大脑的加工,才能变成个体的需求。对于精神发育成熟的正常人而言,人的需求等于精神需求。
人的精神需求可分为两大类:感官舒适和获得认同。
感官舒适就是以适当的刺激(信息)作用于感受器。感官需要适当刺激即信息。在感觉剥夺或者信息超载的情况下,人都不能正常的生存。感官本能地排斥不良信息、需要良性信息。人生来就具有对信息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起初为生而有之的纯生理性评价,随着精神的成长,评价标准逐步发展为社会化与个性化的统一体。内感官以排斥不良信息为主,需要良性信息为辅。比如,人有将饥饿信息评价为不良信息并转化为进食需要的本能,进食后饥饿感及进食需要消失。外感官以需要良性信息为主,排斥不良信息为辅。人需要不断地从外部获得良性信息。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一切听觉的、视觉的、味觉的、触觉的良性刺激,都是为了满足人的感官享受。
获得认同就是得到他人精神上或者行为上的肯定。精神上的肯定和行为上的肯定可以是统一的,也可以是背离的。希望流芳百世追求的是精神上的肯定,而追求权力、地位则是主要是希望得到行为上的肯定。人是群居性动物,获得他人认同和追求感官舒适一样,也是人的天性。婴幼儿在其生活圈中,需要获得父母、家人、小朋友的认同,长大以后,他(她)需要在自己的生活圈中获得认同,也追求在更广阔的空间和时间获得认同。追求时尚、建功立业、出人头地、青史留名等都是为了获得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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