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难于司考/郭昌明(2)
三、关于数量和重量的问题。
1、数量问题。
司考时代客观题有三张试卷,100题/卷,共300题,法考时代有两张试卷,100题/卷,共200题。从数量上分析的法考客观题确少了100题。但压缩的这100题大都是那些靠死记硬背的三国法、法制史、宪法、经济法中的没有技术含量的题目。保留的大都是偏向理解综合运用题。比如,司考时代有的的题目直接考法条背诵或者数字记忆题目,但法考时代这些题目都无影无踪了,强化了综合运用。所以法考的200题虽然数量少了,但考得更活了。
2、重量问题。
由于法考考得活,因此难度在逐年加大。与司考时代相比,重量体现在一下方面:
一是,题干长需要占用大量的阅读时间。
二是,部门法融合考。刑法、民法、行政法融合,实体法程序法融合,法理和法律融合。
三是,法律关系更加隐蔽,各类法律关系错综复杂。
比如法考刑法,给你一道上千字的案例,问你的题目就是,用你的刑法知识全面分析本案。这样的考题,你看似容易,实则挖坑难度系数高达五星级。刑法本身就博大精深,由于考点不清晰,一个全面分析很有可能让你“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正所谓“考场上千言万语,考场下哭无泪,出成绩时乞求上苍保佑”。
再比如民法主观题,一个让你读的想吐的题干,好不容易读完后,你发现不知所云。之后一看问题,竟然是民法、商法、民诉法的大杂烩,问题竟然是“夺命二十问”,你脑袋一下都是蒙的时候,你还能说司考难于法考吗?
还比如,刑事诉讼法,在数以万计的法条中,你去查法条。等你查完法条后,基本上时间也就差不多要交卷,后面的题目已要不要做。开卷考试,真的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最后说一下客观题,给你这样的题目,甲乙共同伤害丙,甲举刀砍丙的时候,丙一躲,乙被同伴砍成重伤。这个题目如果对结果无价值、行为无价值+具体符合说、抽象符合说+正当防卫+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的知识点没有系统的了解,A BCD四个选项很有可能让你全军覆没。
综上,法考试题的数量少了,但是重量不但没有减轻,相反还加大了。
四、关于结论问题
时代在进步,理论更精细,知识大爆炸。过去盖房子大都是砖木结构,最高一两层,现在盖房子,都是钢筋混泥土,多到几十层。你说是房子砖木结构的复杂呢?还是钢筋混泥土的复杂呢?
题目难度逐年增加,就导致了“法考难于司考”“今天的法考难于昨天的法考”。尽管难,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就是律考、司考、法考的高淘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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