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代理的艺术——办案过程可视化(二)/韦律师(3)
对于法庭发言可视化,书记员记录的开庭笔录就已经达到了可视化的效果,重要的是,要将开庭笔录做必要的保存,如庭后可以通过拍照等方式留存开庭笔录。除了开庭笔录之外,开庭前对于庭审发言的纸面准备、律师在庭上庭审记录、基于庭审情况的随时整理要点与思路的记录、庭审发言的实施状态(庭审直播将予以记录)等都是能够达到可视化效果的手段。
还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具体操作过程不必死板,不必故意苛求可视化的效果,因为有时正常完成了工作就有可视化的效果,此操作过程应当跟据案件的需要灵活处理,以免影响工作效率与工作感受。
办案过程可视化是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态度。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办案过程中的自律与勤奋是必不可少的。也不能只依靠头脑的思维与记忆,而是应该在思维与记忆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形式化的记录,毕竟“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于是,工作过程的可视化成了展现律师工作作风和态度的一种最佳表现或验证形式,它能够直观地展现出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严谨和细致,坚持办案过程可视化的律师一定会因为长期的积累和努力,一直变得优秀,并将快速跻身律师行业的前列。
办案过程可视化确实对案件办理本身就有良好的实效。具有实际效果是律师办理案件的宗旨,是当事人真正在意的律师为其服务的结果,可视化的要求并不仅仅是一种为了展现给当事人看的宣传手段和赢得好评的手段,它不只有充当“花瓶”的作用,可视化是真正有利于案件实际效果的。第一,这种实际效果是从可视化能够端正律师办案态度开始的,只有律师对办案过程与结果从内心真正的重视和真诚不欺的面对当事人的需求,律师案件办理才有可能导向良好的结果,第二,这种实际效果是基于可视化能够规范律师的办案过程的,如果没有系统的大BUG,过程的规范与专业,一定能够导向应有的结果,这也是程序应有的意义所在,当律师认真地分析论证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有效的依据法律和证据表达观点,并做相应的记录,这样的流程走下来,应有的法律效果是能够达到的。第三,通过可视化可以对律师办案过程起到一定的自律效果,进而,以对过程的自律达到办案目的。
办案过程可视化能够将律师办理案件的专业化过程展现给当事人看,避免当事人简单的、“一刀切”式的仅以案件的成败来评价律师的工作和水平,并能够让当事人意识到,无论案件成败,从事从事法律服务是一项繁重且专业的工作,进而使当事人敬畏律师职业,并使其认为花的律师费是值得的。当事人购买服务往往会有一种钱不知道花在哪里的感觉,因为服务行业本身本身就是一种对财产的消耗,如果连好的服务结果都没有,当事人可能始终会萦绕着花了冤枉钱的感觉,为了应对当事人这种感觉,律师有必要对专业化过程进行佐证,而办案过程可视化就是此佐证的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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