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新时代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对策/徐凤林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经济利益,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实现劳资双赢,使全体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内容包括: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趋于完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基本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三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从立法层面标志着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正式确立,为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2017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标志着集体合同制度纳入地方性法规。
笔者通过学习工资集体协商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部颁规章, 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政策文件,就新时代如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利益,促进企业发展等问题进行调研思考,提出对策如下:
对策一: 坚持集体协商新理念,推动建立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要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八个坚持"和全总“两个普遍”工作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体协商理念,遵循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企业自主分配与劳资协商共决相统一原则,以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重点,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主体建设,扩大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范围,推动实现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培育行业协商品牌,努力提升集体协商水平和质量,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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