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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北京胡同,说城市规划,谈法制建设/周大伟(4)

可能是我自己悟性迟钝,我是到了美国以后才发现,骑自行车的人和喜欢骑自行车的人,过的是两种不同的生活。海外生活多年后回到北京,又忽然发现:住在胡同里的人和喜欢胡同的人,其实也存在本质的差别。在有些喜欢胡同的人眼里,老胡同如同一个古玩般的大鸟笼子,忙碌的时候可以挂起来,闲暇的时候也可以拿出去溜溜。至于笼子里的鸟儿们的感觉如何,那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很多自称是酷爱北京胡同的人,其实大多都住在高楼大厦和洋房别墅里。他们内心里大多是瞧不起那些胡同里的普通人的。不知道从哪一天起,祖祖辈辈住在胡同里的人被称之为“胡同串子”。 记得八十年代中国青年报的一个记者在报道北京新闻时还用了这个带有歧视性的称呼。

同龄年代的老朋友 作家王朔曾和我谈起过他对胡同的印象。他回忆说,上小学时,老师经常在班里点名要那些交不起两元钱学费的同学站起来。结果教室里呼啦啦站起很多同学,几乎全是“胡同串子”。 班里有个很霸道的男生班长也在其中。每当看到这个班长也站着被老师羞辱,王朔就觉得特开心。王朔说他对胡同烦透了,真觉得把北京的胡同全拆了也不心疼。王朔到底是王朔,我们可千万别拿他的话当真。

在王小帅导演的电影《17岁的单车》中,人们再次看到了老胡同居民生活的灰暗和困窘。这部以胡同里的孩子们血腥斗殴为结尾的影片,足以使大陆官方体验尴尬,以至于这部影片迟迟没有被批准在国内公开放映。更有趣的是,影片的摄像师刘杰是这样叙述他对美的认识过程的:“1995年,我要在北京安家,一度选中了什刹海。可是当我走进胡同里的那些房子,我才知道那里没有上下水、没有像样厨房,生活实在不方便。我到郊外去,看到一些荷兰式的房子,一尘不染,生活设施完备,我觉得那才是我想要的生活。2000年,为了拍这部片子,我几乎走遍了北京的胡同,我意识到,那才是最美的地方。”多么矛盾的语境?刘杰想告诉我们什么呢?不属于弱智群体的人们大概都不难解读为:胡同里那些破房子,是我这类人不要去住的,我属于一尘不染的荷兰式社区的。但是,在电影美学的视野中,这些破房子实在是“美极了”。

在中国,洋人们的意见似乎从来都是分量更厚重些。如今在那些酷爱北京胡同的洋人眼皮底下,城市规划部门等不得不格外小心,搞不好人家给你告到联合国去。喜欢穿麻质地中式大褂的法国老太太杜铭那克常驻在北京城里,她的一个引人注目头衔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社会及人文科学高级项目官。用她的话说,他们的目标是使胡同里的原住民留下来,不管他们多老、多穷。 这大概是为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需要。真把我们又搞糊涂了。假如贫穷落后也是文化遗产的一部分,那么当年骆驼祥子的人力洋车和时传祥的掏粪木桶,也不应当在胡同里消失。在抽水新式马桶和公共茅房老式马桶之间,选择哪一个更卫生更舒适更符合人性?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联合国驻北京的“钦差大臣”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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