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律行为的条件及相关问题/苏望(14)
陈端洪:《中国行政法》 法律出版社 1998年版
方世荣:《论具体行政行为》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6]同说:申卫星 《对民事法律行为本质的重新思考》 文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年第6期
[7]张俊浩 《民法学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
[8]法律行为是一项行为,或若干项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为,其中至少一项行为是旨在引起某种特定的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或意思实现。拉伦茨 《德国民法通论》(下册),王晓晔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31页
[9]BGB(德国民法典)54条第一句
[10]ZPO(德国民事诉讼法典) 50条第二款
[11]史向宽 《民法总论》第291页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12]参阅D.梅迪库斯 《德国民法总论》167页以下 邵建东译 法律出版社 2001年9月第二版
[13]D.梅迪库斯 aaO. 176页
[14]梁慧星 《对物权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的修改意见》 文载中国民商法律网(http://www.civillaw.com.cn/)2005-8-9
[15]此为文格式为:“关于此点学者见解不一,计有三说:一说……,又一说……,通说……,依余所见以后说为当,盖……” 王泽鉴 :《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 102页 台湾五南出版社 1991年版
[16]史尚宽 前揭书 第482页
[17]佟柔 《中国民法》 193页 法律出版社 1990年版
[18]梁慧星 《民法总论》 第172页 法律出版社 1996年第一版
张俊浩 前揭书 第223页
[19]转引自:龙卫球:《民法总论》(第二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533页
[20]佟柔主编 《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0年版
[21]曾世雄 《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 257页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22]《法国民法典》 第1169条、第1170条、第1171条
[23]郑玉波 《民法总则》 380以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24]史尚宽 前揭书 481页
[25]德国联邦法院民事判例集(BGHZ) 第97卷, 267页
[26]梁慧星 前揭书 1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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