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50起重大交通事故成因以外因素的几点思考/陈长明
对50起重大交通事故成因以外因素的几点思考
江苏省高邮市交巡警大队 陈长明
我们在日常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中,对某个时期、某个阶段或某条路段交通事故成因的分析和评价,往往是从人、车、路和相关的交通环境因素入手,就其存在的表面现象进行客观的归类、评析,以期找出其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和特点。然而,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除了其事故本身的成因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对于这些因素进行冷静、客观的分析、思考,可以有利于我们准确把握辖区交通安全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二00四年十月至二00五年二月底,江苏省高邮市辖区共发生重大交通事故50起,致54人死亡,多人受伤。在这50起重大交通事故中,事故成因分析和评价当然是十分必要的,而事故成因以外的因素也同样令人思考。
思考之一:为何事故死亡人员中以农村老年人居多?
在上述50起重大交通事故的54名死亡人员中,超过55周岁的有24人,其中超过65周岁的有10人,几乎都是农村或城区近郊的农民。在交通方式上,有骑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的,有骑小人力三轮车的,也有是步行的,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都是单独出行或两老人出行。2004年12月6日,高邮市送桥镇的李某(69岁)骑电动自行车带着老伴(68岁),在横过公路时被一货车撞击,李某当场死亡,其老伴经抢救无效死亡。2005年1月5日,高邮市甘垛镇80岁的老妇徐某独自回家时,被一农用三轮车撞倒医治无效后死亡。此类案例不胜枚举,除了事故本身的成因外,笔者还注意到了事故成因以外的因素。
一是农村人口的结构有了新的变化。近年来,农村的青壮年或有劳动力的中年人,除自主创业外,在农闲时大都到城市里打工、经商,家中留守的除了小孩就是老人。因此,农村的老人缺少应有的照顾,在外打工、经商的人更是无暇顾及到家中老人的出行安全,在个别交通事故中甚至老人因车祸死亡数日,其家人还不知道。
二是农村老年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差,精神生活空泛,除了在家照料小孩或忙于力所能及的家务外,老人们最多的是打牌、串门,对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和交通安全一般性常识知之甚少。随着农村“通达工程”的实施,过去的家前屋后现在都铺上了道路,农村的老年人一下子还不能适应,因而在参与交通时存在一种随心所欲的盲目现象。
三是一些交通工具不适合老年人使用,如电动自行车,其车速与老人的反应不能成正比,在参与交通时,骑电动自行车的老人往往对危险的情况,眼睛看到、心里想到,但手脚却不能及时做到,导致事故发生。再如小人力三轮车看起来比自行车平稳,实际上小人力三轮车轮距小、轴距短,车龙头稍有急转就会翻车,致使骑车的老人摔倒、受伤。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