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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基层法官视野下能力提高的进路/左志平(7)
一、队伍建设是提高能力的重要路径——外因
1、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法官是法院的组织成员,是法院工作好坏的直接支配者。法院应当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法官、尊重法官的劳动,给法官搭建一个施展才能的平台,发挥法官的最大潜能,才能为法院改革和审判提供动力,才能形成激励机制,才能不断增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这就要求能为法官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为法官提供一个量才适用的岗位,让每位法官能展示自己能力的舞台,同时要关心法官的生活,解决法官后顾之忧,要让法官全身心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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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引自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工作报告
到工作中去,让法官把法院当成自己的家。让法官主动、积极地去开展
工作,去探索工作中的不足与问题,去总结工作成果,去创新工作方法。
这样潜移默化地提高他们司法能力,如某法院采取自选岗位,创造硬件设施给法院提供良好环境,同时,鼓励法官学习,法官解决后勤问题,领导的关怀和信任,调动起法官的工作责任心各积极性,有多名法官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索,其成果在省与最高院获奖,提高了法官自身司法能力。
2、法院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基层法院法官大多处乡、镇和县城,法官除自学外,很难有机会与高层次的法律职业人、法学家进行交流,就是想学习一点前沿理论也只能在互连网上看一点皮毛东西,购买法律书也必须到大城市去,基层法院法官知识馈乏,除主观原因外,其客观条件也是一个重要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法官在岗培训,但是各省法院培训力度和培训方式各不相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实施以来,有多少法官参加过呢?可以毫不遮丑的说一半也不到,培训不仅质量差,而且仅当着一项任务。培训内容只是对司法解释和新法的讲解,根本没有实际操作规范和司法管理方面的内容。基层法官必须给予培训这是法官职业化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司法活动的需要,法官培训机制应当完善,应当把培训倾斜于基层法院法官。
3、法院强化职业化建设。法官实行职业化审判,是法院改革的趋势,是解决法官能力不足的一个途径。职业化审判是将法官优化,根据特长而从事相应审判工作岗位,其目的是让法官根据自身特长,对该领域内案件加以研究探讨,使该领域内的法律知识掌握深刻,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和审判技能。“具有法律知识和经验、判断和分析能力,有良好的决定和交流技巧,赋予权威、道德、公正、能够理解普通人和社会,性格温和、有礼貌和尊严,对社会服务具有责任”。 ⑧目前,基层法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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