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基层法官视野下能力提高的进路/左志平(9)
即确定判决结果,根据结果来寻找法律,这些问题是实践而来的,其方
法表现为先入为主的思想,因而易导致错误的发生,只有采用法律解释
方法,即在认定事实后,根据案件事实,运用法的解释七种方法对法律位阶、法律冲突、法律原则进行系统分析,找出法律中与案件事实相对立的条文,才能准确适用。也就是说,“在适用法律过程中,需要将抽象的法律规范应用到具体的案件,因此,必须能够正确的解释法律和填补
法律的漏洞。”⒀因此,作为法官,应该具备这方面的能力,必须掌握这
种方法。
3、增强法官司法创新实践。司法实践是法官获取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司法活动的创新只有在理论指导下,在实践中探索,才能取得成果,才能判断创新的好坏。目前,正处在司法改革的变革期,司法创新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是检验法官能力的一项条件,法官是能动的,法官不是工厂里的复制产品的机器,法官应是能动执法、造法者。只有能动执法、造法,才能审判好案件。美国著名的法官波斯纳说过:“法官绝不仅仅是法律材料的解释者,不仅是一个法律的发现者,而且是法律的指定——————————————--------————--------
⒀、引自王利明著《法律职业专业化与司法改革》第30页。
者。”⒁但法官执法要具有能动性,在严格执行程序法时,要根据案件的
具体情况对程序法中不利于审判效率,不利于审判公正进行调整,以达到程序的完善,对于实体法规定不符合现代要求,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法官在依据法律原则和国家政策处理案件时,要适时总结,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要依据原则的同时,法官要进行补漏,创设新的法律制度,使案件处理的原则上升为法律。
4、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具有高尚道德的受人尊敬的人,才能从事法官职业。因为,法官手中握着审判权,能够剥夺他人的生命,能够消灭他人的合法利益。可谓是“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如果让一个道德品行不高、缺乏司法良心的人担任法官是可怕的,使法律权威丧失,使法官形象丢失,司法公正成为一个奢想,法律的损害将是无可估量,别将污染法律职业的“水源”。⒂因此,法官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身观,学习先进典型的人格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让自己始终保持道德高尚,具有司法良心,能够判断是非,不枉不纵,严格执行法律,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审判权裁判案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官要有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⒃,以自己的良知独立思考、独立决断,树立公信力,成为人民放心的公正司法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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