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调研报告/徐凤林(2)
(四) 以关爱户外劳动者系列活动为切入点,全面加强工驿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加强工驿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功能完备的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网络,提高服务和关爱户外劳动者精准化水平。开展常态化、多元化系列关爱户外劳动者活动,开展“送清凉”和“送健康”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职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7个。创新职工服务中心(站、点)服务方式,提升职工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职工功能,加大创业就业培训力度,搭建供需平台,以“春风行动”、民企招聘月、金秋助学、互助保障、阳光就业等活动为载体,为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搭建供需平台,帮助求职者创造就业机会。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解困脱困,促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二、存在问题
(一)劳动法律法规宣传覆盖率不够;广大劳动者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度不够。
(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不完善。
(三)对劳动者与企业协商代表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不到位,法律素养和协商能力不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能力素质需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建议
(一)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企业自主分配与劳资协商共决相统一原则,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完善劳资协商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打造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推动蛟河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做出积极贡献。
(二)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构建党政主导、企业和劳动者参与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
加强人社、企联、工商联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挖掘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打造"党政主导、工会力推、各方配合、企业和劳动者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建立政府定期与同级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列入联席会议议题,调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导机构,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协商协调机制,探索新就业形态劳资机制运作方式,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劳动者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新局面。坚持“程序健全、运行规范、协商充分、过程民主”原则,加强集体协商流程建设,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规范化指导与服务,扩大集体协商行业领域范围,提高集体合同建制率,扩大覆盖面,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提升集体协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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