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就业形态劳资协商机制建设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徐凤林(3)
对策三: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
以实施《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为法治保障,发挥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的职能作用,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将快递平台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纳入今后一个时期集体协商工作重点,建立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司机之家;开展送健康、送清凉、送互助保障等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借鉴圆通速递全网集体合同模式,聚焦劳动者底线权益保障,围绕平台经济,快递、外卖、网约车、货运等行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行业性集体协商,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劳动者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氛围。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加强对集体协商与订立集体合同的指导和服务,坚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5项原则,掌握工资集体协商内容,遵守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指导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订立《工资集体合同》,依法履行集体合同,不断推动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让劳动者和企业互利共赢,实现劳动者增资、企业增效目的。
对策四: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工资集体协商专业水平
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政策依据,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能力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策略技巧,明确集体协商指导员的5项工作职责和6项义务,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努力当好“五员”(宣传员、发动员、指导员、商谈员、信息员),加大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代表的培训力度,解决集体协商中“不敢谈、不愿谈、不会谈”问题,提高集体协商指导员与双方代表的法律水平和协商能力。深入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广大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遵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加强劳动关系监测网络建设,做好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和劳动关系风险会商研判,推进企业建立劳资日常沟通协商机制。制定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素能标准,强化对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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