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模式、协商类型与实施路径/徐凤林
工资集体协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实现劳资双赢,使全体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需要;是新时代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
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从立法层面确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笔者通过学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就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模式,协商类型与实施路径进行了法理思考,撰文如下,观点可商榷。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模式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内容包括: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工资集体协商以企业产权类型为基础设计协商模式。按照企业产权划分,包括中央集团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外资企业、其他企业。
模式一:国家(地区)三方工资增长指导制度。适用于中央集团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国家一级,国资委、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成央企工资增长指导委员会,负责确定中央集团企业的工资增长幅度区间;地区一级,省国资委、省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省国企工资增长指导委员会,负责确定省属国有企业的工资增长幅度区间。
模式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适用于私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企业劳资双方共同协商直接确定本企业员工的工资水平增长幅度。我国实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就这一种模式。
模式三:建筑及服务行业工资增长磋商干预制度。适用于农民工聚集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如建筑业、采矿业、餐饮业、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由行业协会经与多方有关机构磋商后,对本行业内企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增长实施干预,直接确定本行业内企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最低增长幅度。
模式四:中小企业工资增长援助制度。对于集中在某一地区、数量较多、又难以开展协商的中小私有企业,可由当地的雇主组织、工会组织、政府部门组成中小企业工资增长援助委员会,对其给予工资集体协商的帮助、指导和协调。其他企业则实行比照方法,选择产权形式相近企业的协商制度模式作为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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