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评述现代西方法学伪科学的本质/巫水清清(14)
从法律一般规则转向案件具体情况,通过克服法律僵化使法律走出不义的困境,通过变通法律来达到个别公正。衡平推导是规则变通或个案衡平的过程,是法官为实在法创设例外的过程。创设例外的标准与尺度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相对于法律文字的法律精神”即“相同案件相同处理而不同案件则不同处理”的公平原则。P280

评述: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虽有不同,但是,法律定义是一样的。由于法律是文字符号技术,是人类的作品。所以,法律规则具有的一般性,不能完全应对具体案件,乃意料之中。由于法律规则只是文字符号,原则与例外被混为一谈,就自然而然了。在遇到需要处理的例外情形时,法律规则的适用,将会造成明显有悖情理或显失公正的结果,此时就需要寻找正当理由拒绝适用原则,以确定例外情形出现。这样操作的难度极大,原因就在于,有原则,就有例外。原则与例外是孪生兄弟,形影不离。确定例外情形,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特别要强调的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完全版,罪刑法定了原则,就同时罪刑法定了例外。原则有罪,例外无罪。这是客观规律,不需要理由。
柏拉图上述论断,建立在错误认知基础上的,即法律是人类的作品,是文字符号技术。法律回归本来面貌,回归客观事物或者现象,回归行为实体、行为整体、客观事物或者现象,柏拉图的上述论断就会全部翻转了过来。由此可见,西方法律定义虚拟化,影响极其深远,后果极其严重。
所谓法律的一般性可能带来的个案不公正性问题。这里的个案不公正性,其实就是对例外情形适用原则带来的不公正。有原则,必有例外,这是法律适用的第一原则。原则与例外是性质相反的客观事物或者现象。因此,例外情形适用原则,本身就是个伪命题。所以,所谓法律的一般性可能带来个案不公正问题,其实是子虚乌有的。亚里士多德提出来使用衡平法来补救法律的缺陷,同样是个伪命题。凡是伪命题,除了吹牛扯淡,即所谓的充分说理,别无他法。所谓的变通法律、对法律的纠正,实质就是人治取代法治,武断恣意。由于罪刑法定了原则,同时罪刑法定了例外,根本不存在法官为实在法创设例外的伪命题。

作者简介: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 巫水清清

总共14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